會員守則撮要

1.

會員必須保護及尊重本會的聲譽、宗旨、形象及所傳授之武學。

2.

會員之間必須互相尊重。

3.

會員未經本會批準,不能以本會名義(或容易令外界理解成某會員以本會名義)參加任何形式的比賽、任教武術或其它有關活動。

4.

會員必須依照教練之指示練習,在上課時只能練習本會所傳授之武術招式,換言之,在本會訓練場地內不能展示非本會傳授之武術招式,如事前得到本會同意,則屬例外。

5.

會員須有體育精神、良好品格及無不良嗜好。

6.

會員須遵守本會會章。

7.

各會員需小心保存私人物品,如有任何損失,本會不會作任何賠償。

8.

會員在訓練期間,一切意外損傷及死亡,本會、本會負責人及本會教練概不負責。會員如身體有任何不適或出現特別情況,請向醫生及本會教練查詢能否參與訓練,以確保安全。

9.

員需愛惜本會所有設施,例如:訓練器械、場地等,如本會發現如有任何人為損毀,本會保留追究權利。

10.

各學員需注意個人衛生,確保本會場地環境清潔。

11.

會員不得在外生事打架,在任何情況下,一切官非與本會無關。

12.

會員應準時上課,如不能在指定時間上課,當缺席論,一切已繳之費用,概不發還,本會不設補課。如上課當日,天氣轉壞(例如:暴雨警告,颱風等),請與教練聯絡是否上課。

13.

參加所有課程之學員,必須於繳費當天起一個月內完成。

14.

會員如對本會有任何見議,可去涵、致電或約見本會總監,一切資料,絕對保密。

15.

本會保留增減及修改以上會員守則之一切權利,不作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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