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員守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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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|
會員必須保護及尊重本會的聲譽、宗旨、形象及所傳授之武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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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|
會員之間必須互相尊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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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|
會員未經本會批準,不能以本會名義(或容易令外界理解成某會員以本會名義)參加任何形式的比賽、任教武術或其它有關活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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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 |
會員必須依照教練之指示練習,在上課時只能練習本會所傳授之武術招式,換言之,在本會訓練場地內不能展示非本會傳授之武術招式,如事前得到本會同意,則屬例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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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|
會員須有體育精神、良好品格及無不良嗜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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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 |
會員須遵守本會會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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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 |
各會員需小心保存私人物品,如有任何損失,本會不會作任何賠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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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|
會員在訓練期間,一切意外損傷及死亡,本會、本會負責人及本會教練概不負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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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 |
各會員需愛惜本會所有設施,例如:訓練器械、場地等,如本會發現如有任何人為損毀,本會保留追究權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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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 |
各學員需注意個人衛生,確保本會場地環境清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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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 |
會員不得在外生事打架,在任何情況下,一切官非與本會無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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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. |
會員應準時上課,如不能在指定時間上課,當缺席論,一切已繳之費用,概不發還,本會不設補課。如上課當日,天氣轉壞(例如:暴雨警告,颱風等),請與教練聯絡是否上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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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 |
參加所有課程之學員,必須於繳費當天起一個月內完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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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 |
會員如對本會有任何見議,可去涵、致電或約見本會總監,一切資料,絕對保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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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 |
本會保留增減及修改以上會員守則之一切權利,不作另行通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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